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门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选定合格供应商。
一、采购名称: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门禁系统采购项目鄂采计[2018]-20735号。
二、技术规格及数量:
详见附件
三、报价说明:
1、本询价采购设最高限价,其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4000元(大写:叁万肆仟元整 ),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检验费所需费用及税金等,且只有一个报价。
3、供货期:30日历天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采购方无疑问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97%货款,一年后使用正常付清余款。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2、交货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2018年度市本级办公自动化协议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提供原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询价开始时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营业执照、2018年度市本级办公自动化协议供应商资格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供询价小组核验)。审查通过后的供应商可参加询价,否则取消其询价资格。
八、询价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等相关材料装订(胶装)成册并加盖公司鲜章、密封,否则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询价响应文件须包含下列内容:
1、报价函(须包含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
2、营业执照;
3、2018年度市本级办公自动化协议供应商资格证明(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加盖公司印章);
满足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加询价,否则取消其询价资格。
九、询价报名:
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2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在西陵区人民检察院616室持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资料1套)领取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十、公告发布方式及时间:
本公告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地址为:http://xl.yc.hbjc.gov.cn/。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日。
十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上午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时30分。
3、询价地点: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6楼会议室。
十二、成交确立方式:
询价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按技术标准的优劣来确定。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18972541169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