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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英模·讲述西陵平安故事】张金莲:“敬业+专业”,厚积薄发砥砺前行

【字号:    】        时间:2021-04-12      

  图为2020年度“平安西陵之星”张金莲 

  

  张金莲,女,中共党员,1989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参加工作,现任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自进入西陵区检察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不忘自己共产党员和检察干警的双重身份,在检察岗位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断锤炼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严格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坚定理想信念,为法治进步添砖加瓦。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 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张金莲同志在岗期间总共协助办理各类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以及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40件。向法院发出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4份、发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回复和采纳;向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份,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3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份,全部得到回复和采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所办案件中,“王某辉与王某金财产权属纠纷民事执行监督案”获评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优质监督调查案件,“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案”获评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优质公益诉讼案件。上述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为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以服务为抓手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在办案环节,张金莲注重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尽量促成和解,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至今未发生任何上访事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普法融入办案全过程,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用好群众语言进行释法析理,促使息诉罢访,有效降低案-件比。三年来,张金莲共成功劝解和说服当事人息诉罢访7件,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自己的应有贡献。

  坚持以实干为特色 认真参与专项活动

  2020年,张金莲结合岗位职责做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一是积极履行法律职责,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2020年4月,某公司与涉案工人因工资结算纠纷,引发聚众殴打事件。该同志根据领导指示,迅速介入调查本案。最后,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关注下,某公司按照协议,将补偿款一次性向涉案工人支付到位,劳务纠纷全部处理完毕。二是积极参加打击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2020年,协助办理民事虚假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坚持以实际为起点 完成检察工作调研

  入院以来,张金莲撰写了《关于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思考》《对检察机关提起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的认识及反思——以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为背景》《公益诉讼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建议》《民法典时代行政法的完善和发展》等调研文章。其中,《公益诉讼实施状况评估与对策建议》在《人民检察》(湖北版)2019年第9 期中获得原文转发。上述调研工作的完成对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工作大局作出了应有贡献。

  坚持以党性为本心 充分发挥先锋作用

  作为一名党员,张金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在急难险重任务考验中增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爆发之初,主动下沉社区参与志愿服务,在服务群众中砥砺初心、践行使命。始终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充分发挥党员作用,主动为疫情受灾群体捐款。在支部党建工作中,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谈话谈心、警示教育等,引导党员同志重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个人综合素能也得到了明显进步。2020年,该同志获得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