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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西陵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禁塑公益诉讼案

【字号:    】        时间:2021-01-27      

   

图为报道版面

  

  本网讯(通讯员 吴焱)2021年1月20日,《三峡晚报》第06版“大社会”栏目刊登西陵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督促落实“禁塑令”的公益诉讼案件。以下是报道全文:

  

公益诉讼狙击塑料污染

  检方发出6份检察建议加速“禁塑”

  “请你单位认真履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当前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大量使用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并最终全面禁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落细。”1月中旬,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向6家市区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西陵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发现,全市部分餐饮企业在2021年1月1日后,未按照《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带来塑料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处于被侵害的危险中。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第一时间发出6份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决策部署。

  检方介绍,2020年以来,各级部门先后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宜昌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明确了“禁塑”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