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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宠爱”变成“宠害”检察建议向不文明养犬行为说No!

【字号:    】        时间:2023-10-30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通人性,懂人心,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饲养犬只等宠物的数量呈上升趋势,伴随而来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对社会秩序产生了较大影响。

“这谁家的狗!怎么不栓绳啊!”

面对这些质疑,犬主通常都“迷之自信”的回答:“不怕,不怕。我家狗可乖了,从不咬人。”

,西陵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养犬案件线索,经现场调查、走访相关行政部门后查明,多个部门存在未依法履职情形:未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机制未对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和监督检查未做好流浪动物的控制和处置,以及未开展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及狂犬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为解决市民对不文明养犬问题的诸多担忧,杜绝安全隐患,西陵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相关执法单位充分释法说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积极对辖区居民养犬行为实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执法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采取相关整治措施西陵区检察院以走访网格员和暗访等方式,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持续推动规范养犬管理工作。

检察官提醒:养犬是每个公民的自由,文明养犬更是一种文明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犬主不能以爱犬的名义无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规范、文明养犬需要依靠社会共同的力量完成,形成规范意识,做文明养犬人,为创建优美和谐人居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