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是我们国家特殊的群体,更是一个值得尊重且更值得守护的群体。他们为守卫国家奉献了青春和汗水,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让军人军属受到尊崇,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
基本案情
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部分现役军人家庭未悬挂军人光荣牌,军人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完全保护。经调查核实,该院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并建议对辖区内尚未悬挂光荣牌的军人家庭摸排到位、落实到位。
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复表示,经核查整改,已对未悬挂光荣牌的现役军人家属进行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并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退役军人服务站逐一摸排光荣牌悬挂情况,对未悬挂对象组织工作人员上门采集信息和悬挂光荣牌。并通过辖区内7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66个社区、651个网格群,发送“寻找光荣的您”号召,提醒还未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及时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将由街道、社区组织专人将光荣牌悬挂到位。
法条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的家庭悬挂光荣牌。军人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事机关给其家庭送喜报,并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国务院《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三款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光荣牌的具体悬挂工作。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悬挂光荣牌工作建档立卡制度,汇总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及时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数据管理。
检察官说法
光荣牌虽小,但承载的分量却很重,传达着党和国家对军人军属的关怀和重视,彰显着军人军属的骄傲和光荣。把军人荣誉“光荣牌”“军功章”在这个家庭高高挂起,能切实提高军人军属的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进而在全社会形成爱军、拥军、优属的良好风尚。检察机关将大力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聚焦高质效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军人军属合法维权,履职尽责维护军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