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证书挂靠”,就是将个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挂到其他单位,一些人受经济利益驱使,选择将证书挂靠,期望轻松获得额外收入。然而看似躺着赚钱的“捷径”,实则布满了各种陷阱。
案情介绍
2023年10月,退休在家的老张在某招聘网站上留下了应聘信息,包含了其拥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情况,没多久便接到中介小郭的电话,称其可以帮助老张将他的一级建造师资质挂在某个单位,每个月可以固定拿证书费。老张见这中介很是热情,起初担心被骗,但见对方没有要求提前缴纳押金、定金等,便放下警惕答应了小郭。老张添加了对方的微信并在线上与小郭签订了证书挂靠的合作协议,为期一年,约定挂靠费30000元。
10月底,中介小郭告诉老张其证书已经挂靠在A公司,等公示公告后,便会将30000元支付给老张,而后,事情也正如小郭所言在发展。11月初,老张的账户顺利收到了15000元挂靠费,其正准备电话感谢小郭时,小郭却告诉他这笔费用中有8000元是另一个客户挂靠证书的费用,要求老张退还,老张信以为真,便将8000元退还给了小郭。
11月底,老张又收到了后续的15000元挂靠费,没成想这笔费用还没捂热乎,小郭的电话又来了,称因老张已退休,挂靠公司无法给其购买社保,就无法使用其证书,要提前解除挂靠合同,扣除合理费用,老张需要退还6500元。小郭还告诉老张要是不解除,就无法帮助他继续挂靠别的公司挣钱,老郭再次信以为真,将钱退还给了小郭。
直到2024年3月,老张在国家建造师网站查询其证书情况,发现仍然注册在此前A公司,经与A公司确认,对方已经支付了一年的费用,而且目前证书还在正常使用。老张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介小郭到案后承认了自己因深陷债务而选择骗取老张的挂靠费,本以为对方不会发现,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小郭到案后主动退还了诈骗钱款,赔偿了被害人老郭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法条链接
2025年2月,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小郭提起公诉,小郭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证书“挂靠”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会给相关领域工作或项目质量埋下隐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安全,参与证书挂靠行为的个人和企业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此外,证书挂靠的过程易滋生诈骗等违法犯罪,不法分子会利用挂靠双方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漏洞设局,对于挂证的个人来说,不但可能会承受经济上的损失,还可能无法要回自己的证书或导致证书被撤销,严重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务必摒弃侥幸心理,莫因小利参与证书挂靠。相关行业从业者和企业应严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如此才能避免落入陷阱,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和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