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重庆一名以盗窃维持生计的男子流窜来宜,刚伸手次日即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
案情简介
重庆奉节县一男子冉某,素日以盗窃为生,二十岁出头即开始流窜全国偷东西过活,截止本案案发前,已有16次犯罪前科。2024年11月底刚刚刑满释放,听闻宜昌经济较发达,“机会”多,即从重庆流窜来宜,12月初瞅准机会,在西陵区某处盗窃快递小哥快递车的内置电池。不料,刚尝到“甜头”,次日即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
经价格认定,冉某盗窃的电池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西陵区检察院考虑其有多次前科、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提出七个月有期徒刑及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的量刑建议,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法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检察官说法
为保障社会治安平稳,我国建立了强大的天网系统,对犯罪分子震慑力不小,近年来部分犯罪的犯罪率持续下降,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系统虽强大,但仍有顽固分子践踏法律红线,破坏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检察官在此温馨提示辖区群众:汽车并非保险箱,现金财物莫轻放;停车记得锁车门,再三确认锁稳当;监控下面把车停,夜间入库不徜徉;上车检查门和锁,发现异常把警报;小心警惕不可少,重要财物带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