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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检察“良方” 化解一起医患纠纷

【字号:    】        时间:2024-05-17      

  
   “当时她说的诊断意见,我接受不了,所以情绪失控动手打了她。”一提起这个事情,杨某就非常地后悔。

20225月某日,原本宁静的宜昌市某人民医院被一阵嘈杂声打破。杨某的家人在该医院就医,因医嘱问题与主治医生产生口角纠纷,情绪激动的杨某对医生动手打了耳光、掐了脖子,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打人的事情确实做的不对,我也在积极地处理这个事情,多次上门赔礼道歉,但都没有效果。”因为一时冲动,可能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轨迹,这件事始终盘桓在杨某心中。

然而,化解这起医患纠纷并不容易,最初杨某无法接受被害人提出的赔偿金额,他还认为伤情鉴定结果偏重,想要申请重新鉴定。而被害人也不再愿意接受调解,要求依法立案处理。双方对立抗拒的情绪、被破坏的医患关系,导致多次调解未能成功,公安机关对杨某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处理。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秉承“化解矛盾、消弭对抗、修复损害、促进和谐”的办案原则,承办检察官王兴义通过询问医院工作人员、知情家属,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并分别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引导双方相互理解、换位思考,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考虑到这是一起轻伤害案件,嫌疑人已经对被害人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加之嫌疑人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决定对杨某作相对不起诉。

2024年4月,阳光明媚的下午,听完检察官王兴义宣读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杨某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送上锦旗并表示,“没想到这件事情最后能圆满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至此,这起涉及医患关系的故意伤害案件画上了句号。

“沟通不畅一直是医患矛盾的症结所在,我们作为检察机关人员既要严厉打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也要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采取多元方式从源头上化解医患纠纷,避免矛盾发酵引发恶性事件。”检察官王兴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