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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一夏丨因情感纠葛,她拿起钉锤破门而入……

【字号:    】        时间:2024-07-05      

 

“你自己不开门,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一女子丽丽站在被害人玲玲(化名)住处的房门前,挂掉手中的电话,从包里拿出一把钉锤,用力向房门砸去。等到玲玲赶回家中,屋内已是一片狼藉。

案情回顾

原来,丽丽系怀疑自己的老公出轨,于2023年5月独自到玲玲家中打砸、毁坏物品。随后,公安机关传唤丽丽到案接受调查,丽丽对自己未经他人允许,使用工具暴力进入他人家中,并对家中物品进行打砸的行为供认不讳。丽丽说道:“要不是她第三者插足,破坏我和老公感情,我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案件移送至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在对丽丽的依法讯问中,通过对其释法说理,批评教育,使丽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当时也是在气头上,没想到竟然涉及到犯罪,我愿意认罪认罚,下不再犯,请检察机关给我一个从宽处理的机会!”丽丽惭愧地低下了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价格认定机构无法对本案中被毁损的财物进行价值认定,承办检察官最终认定丽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丽丽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事出有因,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承办检察官决定对丽丽依法从宽处理。虽然免于承担刑事责任,但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制度,等待丽丽的还有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提醒

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面对情感纠纷,大家要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切勿为趁一时之快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