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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一夏丨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字号:    】        时间:2024-07-09      

 

“通过公开听证,检察官、听证员、当事人各方坐到一起,摆事实、讲法律、道情理,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可以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在参加完明某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案件的听证会后,听证员杨松有感而发。

近日,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控告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等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

为保障司法公正,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明某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明某控告公安机关不立案一案进行受理,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办理,全面审查了明某提交的控告材料,到公安机关调取案件卷宗,询问了案件承办人,反复观看事发现场监控视频,并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建议。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控告人阐述了控告事由和核心诉求,3名听证员结合各自领域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价值判断,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会后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普法一:什么是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听证人员参加,依照规范程序组织案件当事人和听证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发表意见,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普法二:哪些案件一般会组织公开听证?

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

 

普法三:察院机关开展公开听证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为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解疑释惑,有效打开申诉人的心结,消除社会戾气,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普法四:检察听证的参加人有哪些?

听证会参加人除听证员外,可以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相关办案人员、证人和鉴定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普法五:当事人申请召开检察听证需要缴纳费用吗?

人民检察院听证活动经费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