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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得去”不再难 “管得住”有保障

【字号:    】        时间:2022-08-12      

近日,为支持民营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西陵奋进全国百强城区,西陵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出台《宜昌市西陵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及法律监督工作办法(试行)》。

《工作办法》分人员范围及外出情形、规范申请和审批手续、外出期间的监督管理、加强检察监督及沟通联系四个部分,办法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由。

《工作办法》明确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申请,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或司法所应本着及时、便捷的原则进行审批,必要时可以前往民营企业所在地进行核实核查。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批准外出期间,确需延长期限的,可以委托其家属、监护人或者保证人代为办理续假手续,或者采用寄送、传真及其他即时通讯等形式提出申请,条件允许的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审批。

《工作办法》规定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批准外出期间,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或司法所应当不定期通过电话通讯、手机定位、实时视频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返回的,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区检察院报备。

《工作办法》明确双方应当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

在《工作办法》正式出台之前,该院系统梳理了全区涉企社矫对象的基本情况,形成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征求区司法局意见,同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办法逐条进行了讨论。

下一步,该院将以工作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在切实保证社区矫正效果、维护法律权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能力,为西陵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