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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联动,让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

【字号:    】        时间:2023-03-09      

“您好,我是湖北百斯特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是贵院办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辩护人,我因为另外一起重大民事案件在秭归开庭,需要阅卷,你们能不能提供提供相关帮助?”

2月24日刚刚上班,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收到了一名律师的询问,案管工作人员回复汪律师,检察机关已经全面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他可以在秭归县检察院申请异地阅卷。随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汪律师来到秭归县检察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我院申请案件绑定并发送阅卷申请,西陵区院案管工作人员在审核其异地阅卷申请和“三证”(公函、委托书、律师执业资格证)后,通过对接秭归县检察院,很快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异地阅卷”模块将打包的电子卷宗推送给该院,汪律师很快就在秭归县检察院拿到了该案的电子卷宗光盘,西陵区院也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收到了阅卷回执。

此次异地阅卷是西陵区检察院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开展的第一起律师异地阅卷服务,通过两院的联动,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是检察机关积极顺应信息化的要求,能动履职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的重要体现。此前西陵区院还为一名身处长沙,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场的律师提供过阅卷服务。

近年来,西陵区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通过现场申请、互联网申请和异地申请等方式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300余次。下一步,西陵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律师阅卷服务,全面推进“现场+异地+互联网”多元阅卷模式,常态化运用信息化手段,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路,以案件管理现代化服务保障检察工作现代化。

 

附:律师异地阅卷流程

第一步:律师选择一个就近的基层检察院作为阅卷院,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证明材料原件,在阅卷院将材料上传至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后,律师将收到“已向XXXX院(办理院)申请案件绑定”内容的短信提示。

 第二步:办理院同意异地绑定案件申请的,律师将收到办理院“同意阅卷,即将向XXXXX院(阅卷院)传输电子卷宗”内容的短信提示。律师可于收此短信后在12309中国检察网或APP“我的案件”模块下点击“已绑定案件”页面中的预约按钮发起阅卷申请。

第三步:律师收到阅卷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管理平台发送的同意阅卷短信提示后,可在阅卷院等待领取案件电子卷宗光盘。

第四步:律师现场领取案件电子卷宗光盘后并签收异地阅卷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