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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老板的“未完刑期”

【字号:    】        时间:2025-07-07      

 

2016年3月底,郑某在宜昌市西陵区某餐馆租用包间,提供赌博场所,设定“扑克牌百家乐”的方式实施赌博活动,郑某通过本人“坐庄”,设定出现特定“点数”庄家“抽水”获利。同年4月1日凌晨,公安机关现场查获赌场,查明赌客30余人,从赌博现场缴获赌资40余万元。

郑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6年9月23日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西陵区检察院于2017年9月7日批准逮捕。因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犯其他犯罪在湖南服刑,公安机关未能立即执行逮捕。

然而,法律的追溯不会因服刑而终止,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的追查始终在进行。2024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对郑某执行逮捕,并于2025年2月7日移送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审查程序,通过查看案卷材料、复核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全面梳理犯罪事实。经承办检察官严谨审查,该院于2025年4月对郑某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西陵区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生动实践。无论犯罪行为跨越多长时间,无论办案存在多少困难,检察机关始终以“求极致”的态度履行职责,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法律责任得到全面追究。这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威慑,更是向社会传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强烈信号,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