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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举行暂予监外执行提起审查案公开听证会

【字号:    】        时间:2021-11-23      

  “在此次公开听证前,我对罪犯张某的病历材料和诊断证明进行了审查,张某所患的疾病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严重疾病的范畴,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更有利于其疾病的治疗,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在西陵区检察院首次举行的暂予监外执行提起审查案公开听证会上,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副主任、法医张鑫发表上述听证意见。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副主任、法医张鑫对本案的鉴定意见从法医专业角度进行解读

   

  1119日下午,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的司法公信力。按照听证工作有关要求,西陵区检察院对一起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审查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部副主任张鑫,湖北合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人民监督员邹霞,湖北楚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江华受邀参加此次公开听证。

  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谭路路对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对拟发出同意暂予监外执行意见的函作了充分说明。罪犯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应当交付执行刑罚,但因其患有严重疾病,且病情经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保外就医严重疾病条件。听证员一致同意人民检察院向西陵区法院发出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函。

  今年以来,西陵区院认真履行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加大对暂予监外执行提请审查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力度,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公平公正。下一步,西陵区院将进一步健全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