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可不能随便拿
如果因一时贪念
拿了不该拿的财物
触犯了法律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天老张骑着三轮车正到处闲逛,发现一工地,工地有个车辆通行的入口,只有几块挡板围着,于是他轻而易举地进入工地,并发现地上散落着许多钢筋。在周围观察一圈后,发现无人看守,故见财起意,把钢筋偷偷搬进三轮车里,准备天亮了再把钢筋卖掉,却不知,不远处的摄像头拍下了一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老张的这种“见财起意”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不问自取,视为‘盗’”,“顺手牵羊”也属于盗窃的一种。盗窃无论大小均为违法,面对无人看守的他人财物,更应恪守自身底线。
在此也提醒大家,我们一定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身财物,切勿给他人留下“顺手牵羊”的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