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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速成?“山寨”证书不可取

【字号:    】        时间:2023-11-10      

你是否经常在路边看到“办证”“办牌照”这样花花绿绿的小广告?交易双方一个通过制作销售假证件、假牌照牟取暴利,另一方企图瞒天过海持“证”上岗,却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制售假证终究害人害己。

案情简介

抵挡不住高额利润的诱惑,一男子老张做起了贩售假证的“地下生意”。应他人需求,老张先是伪造某领域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本,收取4000元左右的定金,并以每套2500元的价格卖出。后随即联系“马老师”,以每人1200元的价格将证书信息录入非法克隆的当地人社局官网,以供网查验证。

同年底,老张再次伪造九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收取12000元定金,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一年后,买家反映证书有问题,老张遂将费用退还,并告知买家自行销毁。

检察官普法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无论是制作、销售、使用各类假冒资格证书、学位证书、牌照、印章,还是利用网络媒体平台进行诸如免考、速成等虚假宣传,或者是搭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假冒证书查验,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既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也损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必须严厉打击,坚决消除假证危害。

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坚决抵制使用伪造证件和证明的行为,遇到相关制售假证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