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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拉新”你中招了吗?

【字号:    】        时间:2023-11-17      

“我没有注册过XX账户啊,为什么会收到验证信息?为什么说我是老用户?”您是否有这样的疑问,明明没有操作过,却发现自己的号码已注册,究竟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

“拉新”群发展成黑灰产业链,“中间商”从中赚差价

互联网经济时代,各种APP为了保证用户数量,不断地拉取新人注册账户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APP“拉新”业务应运而生。

陈某、谢某先后建立微信“拉新”群,形成“末端-中间商-下线”的链条,每天交易大量个人信息,用于注册某些APP软件新用户。注册成功后,上线以1个新用户1.5元至9元不等的价格结算佣金,陈某、谢某按1个新用户注册抽成。就这样,在短短四个月时间里,陈某、谢某利用他人信息注册了数千个账户,非法获利人民币36858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检察官提醒

“大数据时代让大家享受到了便利生活和快捷资讯的同时,也让公民的个人信息时刻面临着被窃取、被泄露的风险。不少人法律观念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既侵害了他人的隐私,也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为本人所有,若从不正当的途径取得公民的个人信息,或者违背公民个人真实意愿获取信息,都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大家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