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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一夏丨7万元赔偿金无法执行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字号:    】        时间:2024-06-28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15日,王某某在黄某某家中商谈装修工钱过程中,言语激烈情绪失控,用铁锤击打黄某某头面部和王某甲(黄某某丈夫)面部,致使二人受伤。经鉴定,黄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黄某某因与王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向西陵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西陵区法院判决王某某赔偿黄某某各项损失合计7万余元。

现因被告人王某某已入狱服刑,但缺少赔偿能力,相关赔偿判决无法执行到位。黄某某自行垫付了大量医疗费用,因病需静养而无法工作,造成家庭生活困境,遂向西陵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经调查核实和依法审批,黄某某成功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生活的燃眉之急得到解决。

【以案释法】

普法一:根据法律规定,哪些情况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根据《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救助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人身伤害,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普法二:如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如果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既可以直接前往西陵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当面线下申请;也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申请;还可以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作线上申请。同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咨询。

 

普法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二)救助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实际损害结果证明,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疗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四)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

(五)是否获得赔偿、救助等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应当能够说明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

救助申请人确因特殊困难不能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是司法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检察机关深度参与、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件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万余元,既帮助了一批困难群众及早走出困境,重启新生活;又以此为契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西陵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