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西陵区检察院 > 以案释法

普法一夏|为寻求刺激,男子盗窃成瘾终入狱

【字号:    】        时间:2024-08-20      

 

宜昌一男子本有着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为寻求刺激,背地里偷窃成瘾,竟多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取他人财物。近日,西陵区检察院办理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件。

案情回顾

20231225日,在商场无聊闲逛的小林化名发现某电子产品店内的店员警惕性不高,便把手伸向柜台偷拿了一个充电宝,并迅速在人流密集处将充电宝出售。一次得手后的刺激感、紧张感让小林瞬间上头。于是,在2024年元旦过后的十余天,小林多次前往该电子产品店内盗窃商品,截至被抓获之时,共盗窃12个蓝牙耳机、8个电子手环、4个充电宝,并先后将所盗商品变卖。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小林为寻求刺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到案后,小林认罪认罚,且自愿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从宽处理,承办检察官建议判处小林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商场人员复杂,商家要提高警惕性,加强监控,做好防盗措施。广大群众逛街时也要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在公共场合切记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避免给违法犯罪行为人可乘之机。

精神世界的空虚可以通过多种合法途径解决,守法的底线不可突破,以身试法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