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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医院采购 他骗取名贵烟酒近13万元

【字号:    】        时间:2024-09-06      

 

欲壑难填乱人心,畏罪潜逃终伏法!宜昌一男子向某某本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却因自己欲望和虚荣心动起了歪心思,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案情回顾

向某某是宜昌市某医院后勤部门的食堂主管,平时负责医院食堂物资的采购和结算,但向某某并不满足现有的收入,总想着在社会上结识一些朋友做生意,于是总用名烟名酒宴请他人,可自身经济状况却无法支撑如此高额的消费支出。在欲望的驱使下,他竟打起了医院食堂的主意。

2021年3月开始,向某某利用医院食堂主管的职务便利,虚构医院采购物资的事实,向医院的固定供货商曹某采购烟酒。虽然医院与供货商的采购合同没有约定采购烟酒的内容,但供货商曹某基于对向某某的信任,便没有多想,先后12次按照向某的要求交付十几瓶贵州茅台酒、七十余条黄鹤楼香烟等大量名贵烟酒,总价值近13万元。向某某将这些烟酒全部挥霍一空。等到2021年底,供货商曹某向该医院结算时,发现自己被骗。而此时向某某知道自己没有付款能力填上这个窟窿,早已潜逃离开宜昌。

2023年6月,公安机关从外地将向某某抓获归案。向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曹某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检察官说法

诈骗金额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属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5月16日,经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该案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每个人都有追求高质量生活的权利,但是应当脚踏实地,以合法的方式进行,不应该为了一己私欲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骗人终害己。

同时,在此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在商事活动中要擦亮眼睛,认真及时地按照合同约定核实交易对方的真实性、合法性,避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