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夜幕之下,每一个角落都承载着人们的生活故事,有温馨,也有隐忧。近日,西陵区检察院办理一起猥亵妇女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斩断伸向女性的“咸猪手”。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一天的凌晨,邓某在西陵区某商圈遇见了被害人小蝶,见小蝶独自一人,邓某便悄悄跟了上去,一路尾随。小蝶行至家楼下等待电梯时,邓某佯装成同一楼的住户,跟随小蝶进了电梯,假装按下更高的楼层,以此打消小蝶的疑心,实则伺机而动,意欲图谋不轨。
小蝶到家门口准备开门时,邓某立即冲出,强行将小蝶推抱至楼梯间内,触摸小蝶的私密部位,并采用捂嘴的方式制止其呼救,时间长达三分钟,后乘坐电梯逃离现场。
7月27日,犯罪嫌疑人邓某被逮捕。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邓某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10月16日,经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一般女性夜间出行都是因落单而遇到危险,在此提醒女性朋友们,夜晚出门一定要加强安全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尽量选择人多、明亮的道路。同时要学会观察周围的环境,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远离或寻求帮助,若发现有人尾随自己,保持冷静,快速向人多的地方走。随身可以携带一些防身工具,如防狼喷雾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