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的只是朋友间的帮忙,最后不仅自己要受到法律追究,连带自己的朋友也身陷囹圄。近日,经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审查,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对汪某、张某批准逮捕。
基本案情
“她只是介绍他人找我拿货,顺带帮我收了几次毒资,怎么就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我以为只是朋友之间帮点小忙,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利,应该没有问题,哪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铁窗对面的犯罪嫌疑人汪某、张某后悔不已。
2024年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汪某刑满释放后与自己的发小张某取得了联系,在聊天中张某得知汪某还有上次犯罪剩余的毒品若干。后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吸毒人员辛某提出想找汪某购买毒品,“可惜”汪某已经被判刑。张某表示汪某已经刑满释放且还留有毒品,辛某便让张某帮忙联系汪某购买毒品。张某想着都是朋友,帮个忙没什么关系,便联系汪某向其转达辛某希望找其购买毒品的信息,后汪某向辛某贩卖毒品四次。张某出于帮朋友忙的目的,在明知辛某给其的三次转账为毒资的情况下仍收取后转给汪某三次。后辛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汪某因贩卖毒品也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安机关查明,张某除存在帮助汪某收取毒资的行为外,还涉嫌吸食毒品违法。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以吸食为目的的购毒者委托,为其提供购毒信息或者介绍认识贩毒者,毒品数量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与购毒者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共同犯罪;同时与贩毒者、购毒者共谋,联络促成双方交易的,与贩毒者构成贩卖毒品共同犯罪。
检察官提醒
毒品不仅损害人的身体健康,而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极易引发其他犯罪。我国是世界上列管毒品最多、管制最严、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的国家,任何与毒品相关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发现身边朋友涉及毒品犯罪或吸食毒品时,应积极劝阻乃至举报,制止毒品犯罪与吸食。检察官提醒:远离毒品,享受美好生活;遇见毒品犯罪行为,及时报警,共筑无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