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出巨额“办事费”,将全部希望寄托在看似可靠的“关系网”上,最终却落入一场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小帅及其女友小乔因涉嫌传销陷入巨大的恐慌。此时,同事蔡某某主动找上门,声称自己在当地司法机关有“人脉”,只要支付一笔费用就能“摆平”案件,甚至暗暗威胁“不给钱就会被网上追逃”。“当时觉得这就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小乔回忆道。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在蔡某某的不断催促下,小乔和姐姐通过银行转账累计支付39.99万元。然而,这笔钱未能换来承诺的“自由”——2018年3月,小帅仍被当地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尽管蔡某某安抚称“只是配合调查,很快会被释放”,2019年小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当小乔发现被骗时,蔡某某早已更换电话号码主动“消失”。多次向其追讨无果后,小乔无奈向宜昌公安机关报案。经长时间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于2024年12月在湖南省将蔡某某抓获归案。经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9月24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蔡某某有期徒刑7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经蔡某某上诉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31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套路拆解
结合该案及检察机关历年办理的同类案件来看,以“摆平案件、内部捞人”为噱头的诈骗案件,作案套路高度同质化:第一步:塑造人设。谎称自身拥有司法系统、行政机关内部人脉,包装成“有门路、能办事”的形象,获取受害者初步信任;第二步:制造恐慌,刻意恐吓当事人,渲染从严处罚后果,促使受害者放弃理性判断;第三步:高价索要。以疏通关系、打点人员、缴纳保证金等各类名义,收取高额办事费用;第四步:拖延失联。收取钱款后不断以审批、协调为由拖延时间,甚至拉黑失联、卷款跑路。
检察官提醒
针对此类高发骗局,检察机关郑重提醒:司法办案全程都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案件处理结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谓“花钱捞人、用钱销案”,本质上都是违法骗局。一旦本人或亲属涉嫌违法犯罪、卷入案件,切勿轻信熟人、陌生人的“人脉说辞”。盲目托关系、花重金私下调处,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极易遭受财产损失。如若不慎遭遇此类“捞人平事”诈骗,务必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大程度挽回自身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