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从来不是冰冷的铁笼,它是一盏灯,在惩罚犯罪者错误的同时也照亮时刻愿意选择迷途归来者的路,公诉人希望今天的庭审,促使被告人正视自身罪责,扛起责任、重拾信心,坦然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认罪悔罪,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从轻处理。”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关于听庭评议常态化的工作要求,积极响应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铸政治忠诚、办精品案件、育业务精兵”活动部署,持续规范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评议组一行5人于7月6日赴宜昌市观摩评议一起由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案。宜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杨林出席观摩评议活动。宜昌市两级检察机关刑检条线业务骨干共20余人参加,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及法官受邀参加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全案两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依托多媒体分组进行举证示证,针对证据采信、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逻辑清晰、论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对于辩护意见,公诉人准确回应并结合案件事实深入剖析该案暴露出的企业内部监管缺失、漠视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同步开展法庭警示教育,实现以案释法,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当天下午,省检察院第四评议组随即组织召开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会。会议由宜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杨林主持。会上,公诉人围绕案件审查、罪名认定、庭审表现等分享了心得体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法官代表等结合庭审观摩情况现场点评检察履职,对此次庭审给予充分肯定。
随后,评议组成员、参与听庭的市区两级院业务骨干从文书撰写规范性、庭前准备充分性、举证示证条理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庭上应变能力以及庭审整体效果等多个维度进行逐一点评。一致认为本次庭审效果很好,展现了公诉人精湛的法律素养、过硬的业务能力。同时,评议组也提出质证答辩更及时简洁、庭审用语更规范严谨、讯问更随机应变等改进建议。
评议组组长、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周伟在总结点评中对本次庭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表示公诉团队在庭审中配合默契、应对有力,展现了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总体而言,是一个成功的庭、优秀的庭、示范的庭。他同时要求,公诉人在文书制作、法庭用语上应更加规范。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常态化开展听庭评议工作,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将评议成果转化为规范办案、提升素能的实际成效。
宜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杨林表示,评议组的指导意见靶向精准、直击短板,为提升出庭公诉能力和水平、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刑检队伍指明了方向。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整改,提升出庭能力,确保案件质效,把评议活动与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结合起来,推动宜昌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